安防资质主要是指安防工程的工程资质。安防资质的申请及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
总则
条 为做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认定(以下称资质认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技术防范工程市场秩序,保障技术防范工程项目质量,促进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防范工程是指从事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中国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对从事技术防范工程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名,并通过中国安防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
(七)近三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工作机构
中国安防协会设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定工作,对资质认定结果进行审定。
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下设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作为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负责在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认定的范围内开展资质评审工作,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与资质等级认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的管理办法由中国安防协会另行制定发布。
为确保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并提升评审工作质量,中国安防协会资质办可委托监审机构对评审机构的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
第七条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二)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三)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