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生产管理制度。
四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四)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